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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留言,送你過好年」i pod touch抽獎活動得獎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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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留言,送你過好年」i pod touch抽獎活動得獎名單
感謝所有客戶參與「上網留言,送你過好年」活動,得獎名單公告如下:
物件編號:A1*5*70 得獎者姓名:李*銅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物件編號:A2*2*52 得獎者姓名:洪*蝶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物件編號:A2*4*69 得獎者姓名:葉*誦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物件編號:A1*6*47 得獎者姓名:馮*彥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物件編號:A1*5*28 得獎者姓名:葉*柳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物件編號:A1*5*26 得獎者姓名:張*輝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物件編號:A1*8*54 得獎者姓名:鍾*香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物件編號:A2*2*57 得獎者姓名:李*真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物件編號:G1*4*57 得獎者姓名:陳*諒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物件編號:A1*5*10 得獎者姓名:許*玲 獎品:iPod touch 8GB乙台
恭喜以上得主,群義房屋將主動通知以上得主,並保留領獎資格至中華民國99年2月1日,逾期未領取獎品者,視為自動棄權,並放棄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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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留言,送你過好年」活動須知
在您領取群義不動產經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所舉辦之活動抽獎贈品iPod touch8GB前,請您詳讀下列活動須知,以維護您的得獎資格有效。
一、 得獎資格
(一)得獎人須非主辦單位之員工、或其配偶。
(二)得獎人確實係參加主辦單位「上網留言,送你過好年」活動者。
二、 領獎須知
(一)得獎名單在主辦單位網站中公佈。
(二)領奬方式
1、得獎人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攜帶得獎人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並繳回本活動須知、領獎
確認函及照相存證後領取。
2、得奬人亦得委託他人檢附上開文件、授權書及代領人身分證件而為代領。
3、如奬品為禮券或商品,得奬人得檢附身分證件正反面清晰影本、得獎通知予主辦單位,再由主辦單位逕將奬品寄予得奬人(寄送地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寄送過程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獎品,
4、如奬品為現金,主辦單位有權自奬金中逕予扣除相關稅金。
(三)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領獎說明如下:
1、得獎獎品金額在NT$20,000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計算式=獎品金額×10%;如為NT$20,000×10%=稅額至少NT$2,000),並憑稅單或委託代繳稅費領取獎品;中獎人如為外籍改依20%稅率計算。
2、得獎獎品金額介於NT$1,001~NT$19,999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NT$1,001以上者,得奬人將在次年時收到主辦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3、得獎金額在NT$1,000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
三、主辦單位之保留權利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本活動內容或暫停本活動之進行。
四、免責條款
任何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包含但不限於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硬體設備,而使參加活動者所寄發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遲延、錯誤、毀損或無法辨識等情事產生,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與補償責任。
五、特定條款之無效
如本活動須知部分條款,經具有司法管轄權之法院認定無效,雙方同意該法院應盡力執行該條款所表現之當事人意思,且本活動須知其餘條款仍具完全之效力。
六、訴訟管轄
得獎人與主辦單位,因本活動須知之適用而涉訟時,雙方均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本活動須知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