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賣價金以信託專戶監督控管,並依約執行作業,買賣雙方在交易結束前皆無法任意挪用專戶內金額,可避免違約侵占或惡意挪用。
(2) 買賣任一方若遭對方違約,即由履約保證承辦銀行或經理公司負責保障其交易金之權益及賠償責任。
(3) 群義房屋之履約保證由長期保持密切合作之僑馥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辦,該公司同時也承辦多家知名房仲業之履保業務,而不和任何房仲業者存在投
資關係,於該領域內具備公信力,並且不受金融機構房貸業務的限制及要求,承辦物件範圍廣、作業迅速。
(4) 以交易金額的萬分之六作為履約保證費用並由買賣雙方平分,亦即每壹仟萬交易金額,單方付款三千元,即可避免大筆金額遭到侵佔之風險。
一般情況而言,買方應於簽約時支付交易總金額10%予賣方,之後依序於用印、完稅、交屋時支付10%、10%、70%,始完成本次交易之交易款項支付。但實際之各階段支付比例,可以買賣雙方簽約時協調而定。
(1) 現場勘查
在正式交屋前應現場確認水電、瓦斯、裝潢、屋況、附送傢俱是否完好,同時詢問社區垃圾清倒、管理費、管委會規章等各式相關規定。若有委託仲介公
司服務,以上可由經紀人員陪同並引導作確認。
(2) 辦理交屋
釐清屋況堪查知問題及銀行撥款後,買賣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權狀,即完成房屋買賣程序。
(3) 尋找搬家公司
除透過親朋好友鄰居介紹外,另外可向消保會、消基會等機構詢問。